作為中國*大稅種的增值稅,其全面轉型方案正日漸明朗。據悉,財政部擬定的可能超過1000億元減稅規模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,日前已上報國務院待批。該方案將使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全面轉型,其*大亮點是全額抵扣、全行業轉型,方案并建議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。
這意味著,當前宏觀形勢為這一改革創造了良機,加速了其轉型的進程,而涉及千億的減稅規模也將為發展注入新的動力,增添后勁。
其實,自1994年中國全面推行增值稅以來,其改革便一直是"只聞樓梯響,不見人下來"。之所以難產,只因兩大顧慮始終橫亙其間:擔心會引發宏觀經濟過熱,擔心會減少財政收入。
如今,中國宏觀經濟調整初見成效,為改革提速創造了良機。一方面,今年全國財稅收入繼續高增長,前7個月全國財政收入累計已達40881.71億元,同比增長30.5%,較大盈余創造了改革條件;另一方面,企業景氣逐漸回落,上半年中國經濟增長率回落至10.4%,1~5月企業利潤增速回落20個百分點,部分沿海中小出口企業陷入生存困境。選擇這一時機加快推進以減稅為特征的增值稅轉型,可謂恰逢其時。
短期看,增值稅轉型會減少財政收入,但若算一算動態賬,不難發現,這一"減稅"改革將為發展再添動力。一方面因改革帶來的減收,可以迅速轉化成企業利潤,帶來25%的所得稅;另一方面通過市場之手將推動企業擴大生產規模,進行技術改造,產品升級,提高效益,由此,稅基也將隨之擴大。
若將增值稅改革的背景放大來看,此時正值宏觀調控目標由"兩防"轉為"一保一控",而增值稅轉型正是"保"的措施之一。
要保持經濟平穩快速發展,就必須激活企業創新力,但又不能走資源浪費的老路子。增值稅改革對于激活企業創新力的意義是顯而易見的。一旦改革實施,企業所繳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,即企業購入固定資產的金額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,那么,企業將節省大筆更新設備的稅費。這將為企業提供一次添置或更新設備,進而增強產品技術創新能力、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機會,既可以調動企業創新的積極性,又可避免低水平企業的復蘇,為更多創新型企業提供動力,尤其是對生產制造型企業的刺激性更大。
當然也應看到,轉型絕非增值稅改革的終結。轉型之后,如何通過進一步改革使得增值稅充分發揮其特有優勢,真正做到全覆蓋、全鏈條、全抵扣,并加快推動中國稅收立法進程將是一個更大的命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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