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,我國將優化礦產品結構,制定更加嚴格的礦產品進出口政策,限制高能耗、高污染和以出口為主要流向的礦產品開發,提高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力度。按照此前頒布的《全國礦產資源規劃(2008―2015年)》,自5月1日起,我國將通過開采總量調控,限制開采耗能大、污染重的礦產,如鋁土礦、水泥灰巖等,*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破壞;在開發利用布局方面,嚴格控制采礦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,嚴禁不符合規定的任何礦產資源開發活動。此外,要求嚴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環境保護準入管理,重點控制不合理的礦產資源開發活動,并在全國劃分76個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和12個礦區土地復墾重點區進行重點整治。
當前,我國礦山地質環境形勢依然很嚴峻,治理難度越來越大,礦山地質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,危害環境安全。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,資源、能源消耗將持續增長,礦山地質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。
據了解,按照國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目標,到2010年和2015年,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率要分別達到25%和35%,到2020年,綠色礦山格局和新的礦區土地利用模式基本建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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