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金屬排放總量要在2008年的基礎上削減七成。這也是全國*個由國務院批復的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方案
日前,國務院正式批復了《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,這是迄今為止,全國*個由國務院批復的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方案。
據中國環境報報道,湖南省發改委近日發布了這一消息。據報道,《方案》涉及湘江流域長沙、株洲、湘潭、衡陽、郴州、婁底、岳陽、永州八個市,明確了株洲清水塘、湘潭竹埠港、衡陽水口山、郴州三十六灣、婁底錫礦山、長沙七寶山、岳陽原桃林鉛鋅礦七大重點區域,提出了民生應急保障、工業污染源控制、歷史遺留污染治理三大重點任務。
《方案》要求,經過治理,鉛、汞、鎘、鉻、砷等重金屬排放總量要在2008年的基礎上削減70%左右。
據報道,《方案》規劃項目927個,總投資595億元,規劃期限為2011年-2015年,展望至2020年,力求通過5年至10年時間,基本解決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重大問題,成為全國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典范。
近年來,重金屬污染防治漸被重視,湘江是被關注的重點流域之一。
湘江位于長江中游,系長江的第二大支流,流域面積將近9.5萬平方公里,僅以湘江干流為飲用水源的人口,就有約2000萬人。湘江流域集中了湖南省六成人口和七成左右的國內生產總值,也承載了60%以上的污染,是中國重金屬污染*為嚴重的河流。
2007年,湘江流域汞、鎘、鉛、砷的排放量,分別占到了全國排放量的54.5%、37%、6.0%和14.1%。
2009年8月,環保部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《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》,擬報請國務院批準后實施。2010年,《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》正式獲批,湖南位于14個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重點省份之一。
據報道,《方案》編制工作于2009年7月正式啟動,國家成立了以國家發改委為組長單位,環境保護部、湖南省人民政府為副組長單位的編制領導小組,歷時一年半,先后多次征求國家18個部委和湘江流域8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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